欢迎光临尚斯集团官方网站!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北京尚斯与中亚著名大学签订学生交流协议大事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5
本网讯:2011年8月2日,来自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人文大学国际处教授佐娅(音译),将汉俄两种文本的委托函,送交北京尚斯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委托尚斯国际承担该校在中国境内招生咨询、校际合作等事项,并给予最低学费待遇。 
      至此,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市区内建校历史最长、最著名的大学均授权北京尚斯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受理该学院招生事宜。 
      此前,吉尔吉斯斯坦民族国立大学已经签署授权书,特别授权北京尚斯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负责该学校在中国境内受理留学签证、入学等咨询事宜,并给予通过北京尚斯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咨询入学的留学生最低学费标准。 
      根据协议,中国留学生前往吉尔吉斯斯坦上述两所大学留学所需学费,每学年仅需不足4500元人民币,低于部分国内三本学费,而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当地消费水平,在吉尔吉斯斯坦留学的留学生每月正常花费也仅需1000元人民币左右,真正成为了“工薪阶层留学首选”和“出国留学平民化”的目标。 
      据了解,吉尔吉斯斯坦沿袭前苏联时期欧式教育体系,同时采取开放式授课,对于学生更加注重个人素质教育和实用性教育。 
      事实上,北京尚斯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内科技型企业,并以俄语出版、俄语翻译为主要业务。目前,该公司承担了原党和国家领导人著作的翻译、编辑、境外出版、发行等多项任务。

 

上合作组织简介 
>首页>上海合作组织简介 上海合作组织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 SCO) 的前身是由中国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 组成的“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年6月14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 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15日,6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告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

200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晤,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圣彼得堡举行第二次峰会,6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原则、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莫斯科举行第三次峰会,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时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首任秘书长。2004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正式成立。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人口14.89亿,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

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开放原则。

从2004年开始,上海合作组织启动了观察员机制。同年6月在塔什干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第四次峰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地位。2005年7月,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峰会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之日起,成员国在安全、经贸、文化、军事、司法等各领域各层次的合作相继展开,并不断得到加强。2001年成立时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9·11”事件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加强了以打击本地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三股势力”为中心的反恐合作。2004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塔什干正式挂牌运作 。在经贸合作方面,已经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和落实该纲要的措施计划,成立了质检、海关、电子商务、投资促进、交通运输、能源、电信7个专业工作组,负责研究和协调相关领域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该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就组织所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和指示。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与优先方向,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年度预算。在元首和政府首脑理事会下面,还分别设有外长、经济、交通、文化、国防、执法安全、监察、民政、边防等年度定期会晤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的基层协调机制是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秘书处(北京)和地区反恐怖机构(塔什干,其执委会主任由元首理事会任命)。秘书长由各成员国按国名的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其人选的遴选非常严格,要求有15年以上外交工作经历,精通俄文,由上海合作组织外长会议商讨推荐后,由元首理事会讨论批准任命,任期三年,不得连任。

上海合作组织会徽呈圆形,主体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的版图、左右环抱的橄榄枝和两条飘带,象征成员国为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并寓意上海合作组织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会徽上部和下部分别用中文、俄文标注“上海合作组织”字样。会徽选用绿色和蓝色,象征该组织和平、友谊、进步、发展的宗旨。 
来源:新华网


历次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首页>历次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时间地点取得成果 
第一次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 
上海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组成的“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15日,六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六国元首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详细]  江泽民讲话:《深化团结协作 共创美好世纪》  
第二次 
2002年6月7日俄罗斯  
圣彼得堡   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3个政治、法律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宗旨、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详细]   
江泽民讲话:《弘扬“上海精神”促进世界和平》 
第三次 
2003年5月29日俄罗斯  
莫斯科  六国元首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时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秘书长。 [详细]  [专题]  胡锦涛讲话:《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努力开创上海合作组织事业新局面》 
第四次 
2004年6月17日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六国元首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反毒合作协议等多份重要文件,并决定采取新举措,推进安全和经济方面的务实合作,建立成员国外交部间协作机制等。在此次峰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地位。 [详细]  [专题]  胡锦涛讲话:《加强务实合作 共谋和平发展》 
第五次 
2005年7月5日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决定继续采取一系列加强团结、合作反恐、发展经济的具体步骤。 [详细]  [专题]  
胡锦涛讲话:《加强团结合作促进稳定发展》 
第六次 
2006年6月15日 上海  六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联合公报》。为上海合作组织的下一步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详细]  [专题]  
胡锦涛讲话:《共创上海合作组织更加美好的明天》 
第七次 
2007年8月16日 吉尔吉斯斯坦  
比什凯克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和《比什凯克宣言》。 [详细]  [专题]  
胡锦涛讲话:《加强睦邻互信 推动和平发展》 
第八次 
2008年8月28日 塔吉克斯坦  
杜尚别  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 [详细]  [专题]   
胡锦涛讲话:《携手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 
第九次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 俄罗斯  
叶卡捷琳堡  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叶卡捷琳堡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胡锦涛在峰会发表重要讲话,宣布中国政府向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多边和双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100亿美元信贷支持。[详细] [专题]  
胡锦涛讲话:《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共同创造和谐美好未来》 
第十次 
2010年6月9日至12日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峰会期间,成员国元首共同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各方一致同意,将继续全面恪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规定。峰会还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等重要文件。 [详细]  [专题]   
胡锦涛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